本報北京11月4日電(記者李麗輝)中央財政近日安排專項資金17億元,用於重點地質災害防治項目;同時,中央財政安排特大型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資房屋貸款金15.76億元,由各地統籌用於地質災害調查評價,實施地質災害重大隱患點的監測預警、勘查、搬遷避讓、工程治理和應急處置,以及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體系建設、科普宣教和培訓工作。
  中央財政資金分配主要參考因素是各地地質災害現狀、地質災害防治經費投入和工作績效,並對租屋地質災害防治任務較重的中西部地區給予了適當傾斜。中央資金由地方統籌使用,對於調動地方政府的積極性,加大地質災害防治投入起到帶動作用。  (原標題:32.76億元防治特大型地質災害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bf02bfkvq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